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
学校建立“学校统筹、学院(部)主体、专业(教研室)实施、师生参与”四级联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体系。
质量评估与考试中心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级学院(系)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组织单位,主要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细则,制定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检查、督导、反馈、整改等工作。
专业(教研室)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基本单位,主要根据学校、二级学院(系)相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制度、标准、规范等要求,结合本专业(教研室)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接受学校、二级学院(部)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检查与指导。